洗眼器和淋洗器作为事故发生时的急救设备,配备的目的就是为了可以在第一时间内为遭受化学物质喷溅的眼睛、面部或身体的作用者提供大水量的紧急冲洗,以达到降低化学物质可和有毒有害物质对作业者造成的伤害。冲洗的是否及时、彻底,直接关影响到遭受伤害的程度和预后。但是,洗眼器设备只能够对眼睛、面部和身体进行初步处理,也取代不了基本防护用品如防护眼镜、防飞溅面罩、防护手套、防飞溅长袍、防化服,也不能取代必要的安全处置程序,更不能取代医学治疗。
关于洗眼器、冲淋器的详细设置,我国目前还没有明确的规定,只是在《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》(HG20571—95)第4.1.4条简单的规定了其服务半径小于十五米。美国标准ANSI Z358.1—2014作为国际上公认的洗眼器、冲淋器标准被很多国家采用,也作为很多国家和地区作为此类标准制定的依据。